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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节 (第2/5页)
?查阅了查秀荣的相关资料后,雷霆无法不惊讶。如果说许多卖-淫-女,给人的感觉是好逸恶劳,贪图享受,纯粹为了金钱才干上这为人所不耻的一行,那么查秀荣绝对是一个例外。 ??查秀荣下海做“小姐”,原因是为了还债。那几万块钱的债务,对于城里人来说也许不算什么。但对于一对贫困山区的农村夫妇来说,却是一个天文数字。原本她是想通过正当的劳动赚钱来还债的,最终却失足成为了一名卖-淫-女。她的沦落风尘,背后有着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。 ??很多卖-身为生的女性都过着比较享乐的生活,因为钱来得快来得容易,她们愿意花钱来犒劳自己。但是查秀荣却从不大手大脚地花钱,相反,她还特意买了一个日记本来记账,详细记录自己每个月的所有开支。并苛刻地规定自己每个月的支出除了房租外,其他消费绝不能超过三百块钱。 ??雷霆很认真地翻阅了那本日记本,发现查秀荣日常开支最多的一个月总共花销是二百七十三元。她每天吃饭最多不超过八块钱,那是城中最便宜的快餐。还经常吃三四块一斤的煎饼,毕竟这样更省钱。而像衣服鞋子之类的必需品,她从来没有买过五十块钱以上的。她唯一的一样奢侈品,是充一百块钱话费后领到的一部手机。 ??如果不是这本账本,雷霆很难想像一位“小姐”过着如此清贫的生活。一般的打工妹都不会这么苛待自己,但是因为贫困与负债,查秀荣一边卖-身赚回大笔的钞票,一边过着节衣缩食的日子。 ??账本的最后一页中,查秀荣写下两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话——“钱就快要凑齐了,等把债还清后,我就和老公一起在老家养鸡种地生孩子。最好是一儿一女。” ??久久地看着那两行文字,雷霆最终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。 ??查秀荣失踪的那天晚上,是她最后一次在夜总会上班。凌晨一点半的时候,她送走最后一位客人下了班。 ??当时,查秀荣肯是独自走出了夜总会。经过隔壁那家性用品商店时,她还特意进去和老板告了别。此后,就再也没有人见到过她。 ??查秀荣与另一位坐-台小姐咪咪一起合租着一套小公寓,她当晚没有回来,咪咪还以为她找到了一位要留她过夜的客人呢。直到第二天,第三天,她仍然没有露面,手机也打不通,咪咪才意识到一定是出了什么事。 ??尽管如此,咪咪也没选择报警,因为她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直到查秀荣的丈夫姬玉良一连三天都打不通妻子的电话,满怀忧虑地联系了身在s市的另一位同乡。他请那位当住家保姆的同乡大婶帮忙去找一下查秀荣,这才最终让她的失踪曝了光。 ??同乡大婶很清楚查秀荣目前在做一份什么样的工作,但是她一直没有对姬玉良透露过。因为查秀荣选择卖-淫并不是想要背叛丈夫,纯粹只是为了赚钱替这个家庭还债。所以,她答应她会帮忙瞒住她老公。 ??接到姬玉良的电话后,同乡大婶很快就跑去了查秀荣的出租屋。从咪咪嘴里得知她已经三天没回来过,也没有任何音信与消息时,直觉告诉她事情恐怕不妙。所以,她第一时间打电话报了警。她不属于卖-淫-女这个群体,对于打电话报警没有什么顾虑。 ??雷霆着手调查查秀荣的失踪案后,首先找到了她工作的那家夜总会,了解她当晚上班的情况。 ??夜总会的妈咪在接受盘问时说,当晚查秀荣陪过好几位客人,都是没有问题的熟客。还说她是下班后离开了夜总会才出的事,肯定与夜总会的客人无关。 ??与夜总会的妈咪谈过后,雷霆又和其他几名小姐分别谈了谈。她们都表示当晚查秀荣来上班时没有任何异样,至于下班后她去了哪里她们都不清楚。 ??其中一位小姐说:“不过一般来说,梅兰下了班就是回家了。因为她过日子很省的,可花可不花的钱都一律不花。有时候我们这些姐妹们会一起aa制去吃夜宵,她从来都不参加。即使有人请客她也不去,说是光吃别人的不回请过意不去。如果不愿意花钱的话,下了班就没其他地方可去,只能直接回家了。” ??“梅兰”是查秀荣在夜总会工作时的艺名,像她们这样卖-身为生的女人,都绝对不会使用真名在外面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