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华_盛华 第69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盛华 第69节 (第1/3页)

    ??徐太太听怔了,呆了半天,也没想起来娘家哪有个叫徐焕的,忙打发洪嬷嬷出去看看,片刻,徐嬷嬷连走带跑,带着二十岁出头,眉目清秀的男子进来。

    ??“太太,是焕哥儿!是咱们二房的焕哥儿!太太的弟弟!进京赶考,路过高邮县,过来看看太太,是焕哥儿……”洪嬷嬷激动的语无伦次,徐太太听的一脸茫然。

    ??离开京城后,她和娘家就断了来往,这位焕哥儿,她完全不知道是什么人,至少在她出嫁时,家里没有这位什么焕哥儿。

    ??李夏正在后园看书,得了小丫头青果的禀报,飞奔过来,刚刚好赶上洪嬷嬷正介绍的激动,徐太太正茫然的厉害。

    ??李夏站在徐焕面前,仰头看着他,徐焕也看向她,笑容灿烂,冲她眨了眨眼。

    ??这是她头一回看到这位舅舅。

    ??这位舅舅今年春闱高中,因为和李家的这份姻亲,可却是个毫无根基无人理会的,被牵进明振邦春闱舞弊案,革了功名,永不许再考,好象三十来岁就困顿而死,一直到死,都没成家。

    ??在她们一家家破人亡的那些年,徐家自始致终全无声息,她得势之后,对徐家不闻不问,他们既然全无声息,那就全无声息吧。

    ??唉,当年舞弊案爆发时,她以为永宁伯李家是雪上加霜,现在再看,李家那时是死里逃生才对,那一年,李文杉也中了二甲,却只是革了当年的功名。

    ??徐太太茫然归茫然,既然洪嬷嬷这么激动,这肯定就是她娘家亲人来了,让着徐焕进了正厅,赶紧打发人去请老爷回来。

    ??李夏偎倚在阿娘身边,扑闪着眼睛打量着并不怎么拘谨的徐焕,听徐太太、洪嬷嬷和徐焕一递一句的说话。

    ??“你也知道,这些年,我们一直在太原府,山高路远……”徐太太尴尬含糊无比的说着话,她总得问清楚这位徐焕,到底是什么人,怎么个来历,可这话,不好问啊。

    ??“这是太婆的亲笔书信。”徐焕欠身,从怀里摸出封信,双手捧上去。

    ??洪嬷嬷急忙接过,看了眼信封上那一行字,眼泪就下来了,“太太,是老太太亲笔,这字……是老太太亲笔。”

    ??徐太太忙接过信拆开,徐焕看她一目十行看完了信,微微欠了欠身,笑道:“我一岁半那年,父母都走了。腊月里,太婆回乡祭祀,见我在祠堂里无人照顾,十分可怜,就把我抱了回去。

    ??后来,太婆说我脾气性格儿,特别是念书上头,极肖父亲,就和族里商议后,把我过继到父亲这一房,太婆给姐姐写了信,我也写了两封信,一份投到京城永宁伯府,一份寄到太原府,姐姐大约没收到,明州离太原府实在太远了。”

    ??徐焕简单明了的介绍了自己。

    ??徐太太这下总算明白了,这个徐焕,是在她出嫁之后,祖母霍氏收养的族中孤儿,大约是看这个徐焕聪明难得,就过继到了她父亲名下。

    ??她父亲是徐氏族中唯一的一个同进士,当年父亲死后,因为过继的事,族里可没少闹事,大伯和继祖母霍氏互不相让,这过继的事,直到她出嫁,都没能定下来……

    ??“你大伯,还有大伯娘,都还好吧?”徐太太迟疑的问道,她这一房过继了霍氏收养的孩子,大伯怎么肯点头?大伯比霍氏可大着几岁呢,莫不是……

    ??“姐姐和姐夫去太原府后第三年,大伯得罪了人,当堂挨了十棍子,没熬过去。大伯死后,太婆就带着家人扶棺回到明州老家,在明州城置了宅子,没再回京城。”徐焕欠身答道,“大伯娘是十年前走的,病老。”

    ??徐太太怔怔的听着。

    ??父亲死后,她是跟着大伯和大伯娘长大的,大伯和大伯娘都是性子极其冷漠的人,待她不算不好,只是冷冰冰的仿佛陌生人。

    ??“老太太身体好不好?跟谁在一起住着呢?分家了还是还在一起呢?大老爷大太太没了,那几位爷……可都好?”洪嬷嬷忍不住问道。

    ??“太婆身体好,康健得很,爱听戏,明州城哪儿唱戏,她就去哪儿听。”听洪嬷嬷问到霍氏,徐焕露出一脸灿烂笑容,看向洪嬷嬷的目光里,充满了亲近和温情。

    ??“大伯娘死后,太婆就请族里主持分了家,大哥一直在山西做生意,分家后就举家搬到山西大同去了,已经好些年没回过家了。三哥一家在福建,生意做的挺大,都挺好,”

    ??这是个有趣的舅舅。

    ??第158章 出手

    ??李县令赶回到县衙的时候,徐焕已经把该交待的事都交待的差不多了,包括他今年二十三了,订过两回亲,头一回女家反悔了,第二回 是他上一科秋闱考中后订的,结果小定礼下了没几天,姑娘一病不起,缠绵了半年,没了。

    ??洪嬷嬷唏嘘不已,徐太太也觉得这个过继弟弟这亲事上,实在太不顺当了。

    ??徐焕倒是很劝了洪嬷嬷和徐太太几句,说是太婆说了,这是缘分没到,还说看来他必定是大福大贵的命,大福大贵之前,前头总是坎坷的。

    ??说的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